攜帶型警示燈 警出勤遇險逃命多3-5秒

徐孟蘭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警察在路邊臨檢,最怕碰到駕駛人開車亂闖亂撞,為了保護外勤員警安全,台中市警局和廠商合作並且是全國首創,研發出「攜帶型警報型警示燈」,只要將環型警示器掛在三角錐上,再配戴連線好的警報器,三角錐一被撞擊,警報器馬上亮燈震動狂響,提醒員警閃避,就能替員警爭取3到5秒的逃命時間。

員警夜間值勤,站車道旁指揮交通,就怕視線不良車子亂闖、亂撞,三角錐放旁邊,這時要是有人車撞倒三角錐,員警身上警示器,馬上亮燈、狂叫提示員警快閃,華視記者徐孟蘭說:「很敏感碰一下就叫還震動。」

提醒員警快閃的法寶就是它,全國首創「攜帶型警報型警示燈」,橘色警示器套在三角錐上,只要三角錐被撞擊,掛在員警身上的警報器,1秒內就會響,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吳長峰說:「預留50到100公尺的距離,即使接收到訊息的話,大概會有3到5秒的反應時間。」

這組警報警示燈是台中市警局和廠商一起研發的,而且特別設計輕巧好攜帶,減輕員警負擔,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吳長峰說:「有設計警示燈,提升員警外出執勤時候的安全性。」

2016年7月,新北市蘆洲一名交通隊員警被酒駕女駕駛從後方開車撞斷雙腿,員警在外值勤風險居高不下,因此台中市警局花1百萬元,買42組警報警示燈,藉此來提前增加員警逃命的黃金時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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