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躲酒測逆向狂飆被逮 最高罰1.5萬

徐孟蘭 楊宗穎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開車碰到員警盤查,不配合小心觸犯更重的罪責!台中一名36歲的洪姓駕駛,開車抽菸,被員警攔查,員警要求停車並且酒測,駕駛擔心酒測值超標,拒檢還加速逃逸,逃了一公里還是被抓,酒測值0.11,沒有超過法定標準0.25,但因為他躲避盤查,還逆向高速逃逸,已經涉及危險駕駛,最高可開罰1萬5千元。

員警說:「旁邊靠一下,你不能抽菸啊。」轎車駕駛開車抽菸,還疑似有喝酒,員警要求停車攔查,駕駛假裝靠邊,卻是踩油門加速開走,員警在後面緊追,員警VS.駕駛說:「你車子剛剛這樣子開,(我哪裡公共危險),你要不要看密錄器。」駕駛逃了將近一公里,開進死巷,被員警逮個正著,駕駛VS.員警說:「函送啦,(你現在是現行犯)。」

36歲洪姓駕駛和女乘客,在馬路上和員警爭執,女乘客說:「我們也沒有看到你有警燈,然後等我們開走了,你才說我是警察。」兩人指控警察攔查過程有瑕疵,警方出示密錄器證明,警示器都有開啟,台中永興派出所長蕭登元說:「跨越雙黃線、逆向及險撞上對向來車,高速行駛於道路上,毫無顧及用路人的安全。」

警方當下也替駕駛做酒測,酒測值0.11,雖然沒有超過法定標準0.25,但警方說,他不服稽查,還以80公里以上的速度逃逸,蛇行、跨越雙黃線,已經涉及危險駕駛最高可開罰1萬5千元,警方呼籲,開車騎車碰到員警攔查,務必配合,以免觸犯更嚴重的法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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