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房東」張淑晶詐財、誣告78人 二審判9年8月

「知名房東」張淑晶詐財、誣告78人 二審判9年8月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知名房東」張淑晶因為涉嫌以租約陷阱坑房客,許多不知情的民眾受害,而且有很多是社會新鮮人、單親媽媽等等,甚至被控涉嫌誣告房客,受害者78人串聯提告,張淑晶經上訴二審,高院今(23)日判她9年8個月,其中3件詐欺取財案、1件強制罪合併判刑1年2個月已經定讞,可易科罰金42萬,另外18個誣告罪加重判刑8年6個月可再上訴。

先前一審新北地院即認為,張淑晶利用房客經濟弱勢且急於租屋,多數人法律知識薄弱及不願涉訟心態,用話術讓房客在連帶保證人欄位簽名,直到出現問題就輕易提告,還「虛構連帶保證人在場簽約、知情簽約一事」並提告詐欺;法官認為「張淑晶為了獲取經濟利益,耗費國家司法資源甚鉅」,而且誣告受害者提告就至少78人,應受懲罰,故一審以18個誣告罪、3個詐欺取財和1個強制罪,判8年2月。但張淑晶上訴高院,今天宣判9年8個月,3件詐欺取財案和1件強制罪合併判刑1年2個月定讞,可易科罰金42萬,另外18個誣告罪加重判刑8年6個月,仍可再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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