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雙屍案關6834天 謝志宏獲賠2319萬

黃佩華 羅大偉 報導  / 台北市

接下來關心司法正義,發生在廿年前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歷經死刑和無罪判定的死囚之一謝志宏,因為當年的科學採證不確實,加上自白錄音檔也不翼而飛,今年五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改判謝志宏無罪,也因為檢辯雙方沒有上訴最高法院,全案無罪定讞!謝志宏被羈押了6834天,高院台南分院也裁准他的冤獄賠償金,以每天3500元來算,總共補償2391萬9千元,創下台灣冤獄賠償金額第三高,全案還可以聲請覆審。

支持者說:「謝志宏加油加油喔,無罪謝志宏無罪。」被關了6834天,謝志宏終於重獲自由,但有些事已經無法重來。冤案當事人謝志宏說:「只能回去靈堂上香,要送爸爸最後一程也沒辦法,人生最大的遺憾就是這個滿傷的啊。」廿年前才廿歲的謝志宏和朋友騎車出遊,卻捲進雙屍命案成了兇嫌,但自白錄音憑空消失,兇刀也沒採集指紋,種種疑問都還沒獲得解答,一、二審就被判了九次死刑,法院更七審,九年前還是判他死刑定讞。

冤案當事人謝志宏說:「報告庭上我沒有殺人,報告庭上我是冤枉的。像個鸚鵡一樣一直去強調這個事,可是得到的結果就是你在說謊。」謝志宏去年暫停死刑執行而且無保獲釋,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年五月改判他無罪,檢辯雙方沒上訴最高法院,全案無罪定讞。

營區女童命案,江國慶家屬獲得1億多;建商綁架撕票案中,徐自強也獲得冤獄賠償2千8百多萬;台南歸仁雙屍命案,謝志宏獲得冤賠,總共2391萬9千元還可以聲請覆審,但他不在乎賠償金額多寡,而是判決內容,相關單位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就算已經無罪定讞了,判決卻說他和律師對個人辯護也有責任,他無法接受,要上訴討清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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