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472億 夫妻判26年.28年

黃佩華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老牌紡織貿易商潤寅集團,去年爆發詐貸弊案,負責人楊文虎,和太太王音之,涉嫌偽造不實的交易文件,向十二家銀行詐貸四百七十多億,而且東窗事發就逃到美國去,今年初才被遣返回台!楊文虎夫婦檔因為違反銀行法,被檢方求處重刑卅年,今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楊文虎應執行廿六年、併科罰金六億元,王音之應執行廿八年、併科罰金六億五千萬元,他們的寶貝女兒楊宇晨,因為涉嫌洗錢也被判刑三年四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潤寅集團的千金楊宇晨,一早就到法院親自出庭,聽一審宣判,雖然她出境前被攔下來,說一切都是聽媽媽的吩咐,收拾、匯款,還強調父母的錯不應該由她來承擔,但涉嫌洗錢,還是被判刑。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說:「就滅證的部分是處有期徒刑1年,就洗錢的部分處有刑期刑2年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50萬元,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4月。」

潤寅實業是老牌的紡織貿易商,楊文虎和王音之夫妻卻從前年起,拿假文件向十二家銀行詐貸四百七十二億,是史上最大詐貸案!楊文虎一審被判廿六年,併科罰金六億元,王音之一早到庭聽判。台北地院金融庭庭長江俊彥說:「王音之的部分也是認為,構成特別詐欺罪共1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6億5千萬元。」

檢方認為,楊文虎雖然是負責人,但王音之才是主導的靈魂角色,因為她對銀行軟硬兼施,先生和女兒也口徑一致,說都是她負責,一家三口通通被判刑,兩個在押的還被判重刑,全案還可以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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