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把酒精當額溫槍 里長唱KTV險失明

陳又寧 梁宏志 報導  / 台北市

怎麼會這麼離譜?台北市大安區臥龍里里長邱奕承,在去年四月時,去連鎖KTV歡唱消費,沒有想到女服務員卻誤拿酒精當作額溫槍,將酒精直接射進他的眼睛,當下眼睛灼熱疼痛,當下看不見,只好立即送醫,還一度以為自己要失明了。事後他控訴,KTV業者不聞不問,更指控業者,也不付醫藥費,處理態度消極;對此KTV回應,是因為當事人提出的400萬賠償金太高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臥龍里里長邱奕承說:「我真的一度一度的覺得,我可能會瞎掉,因為當時實在是,劇痛到眼睛是完全睜不開的。」帶著護目鏡,無法長期用眼,他是台北市大安區臥龍里里長邱奕承,去年去KTV唱歌,被酒精誤傷,不止留下陰影,也影響到未來生活規畫,臥龍里里長邱奕承說:「那如各位所知,如果說要讀書的話,那每天更是,可能十幾個小時的高強度用眼,根本是躲都躲不掉,但因為這樣子的一個事件,就導致我甚至每天讀書,(準備律師考)都沒辦法讀超過三四個小時。」

講沒幾句話,就得點上人工淚液,用眼時間一長,視力就會模糊,起因就在去年4月,他和朋友去KTV唱歌,一名黃姓女服務員誤拿酒精當額溫槍噴了兩三下,當下他眼睛感到嚴重灼熱疼痛,事後他去檢查,發現雙眼瀰漫性角膜炎,乾眼症也須追蹤,視力從1.0下降到0.8,但業者卻不聞不問也不付醫藥費,氣的提告過失傷害,臥龍里里長邱奕承說:「從事發至今,八個多月來,對我一句道歉都沒有,代表律師還說,這種案件在他們看來,就十萬十幾萬和解,要不然就告到底。」

遭控KTV法務代表說:「賠償的金額是比較高啦,員工跟公司各兩百萬,加起來總共有四百萬。」雖然台北地檢署認定,確實有過失傷害,但業者確認為四百萬賠償金太高,現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恐怕只能等待司法判決來還他一個公道。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