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11歲童騎車「出走」 凌晨速食店被尋獲

王詩涵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一名11歲男童與母親鬧彆扭,自己一個人晚上騎著腳踏車離家出走,凌晨還跑到速食店喝飲料,被店員發現有異通報警方,警方一查發現男童已經被媽媽通報失蹤,詢問男童才知道原來他是因為和弟弟爭風吃醋,想引起媽媽的注意,因此離家出走。

員警VS.男童說:「(關心一下你啊一個人這麼晚在這邊)。」,11歲男童半夜12點多獨自一人在速食店喝飲料,警方獲報到場,一查發現幾個小時前,男童剛被媽媽通報失蹤,員警VS.男童說:「(阿嬤知道你要出去她有說什麼嗎)沒有,(沒有怎麼可能你有沒有跟她講),有啊我有跟她講,然後她就躺下來(睡覺)了啊。」,育才派出所副所長周忠信說:「(男童)需要大人的關愛,那他覺得有點想要引起家人的重視。」

原來男童和媽媽、哥哥及弟弟一起住在外婆家,他因為和弟弟爭風吃醋,想引起媽媽多點注意和關愛,所以自己一個人騎腳踏車離家跑到速食店,速食店業者(聲源)說:「如果顧客有跟我們說,因為我們這裡其實小朋友很少,我們會協助就是通知警方。」,回到速食店,店家說,當時以為男童走失因此報案,還好男童離家3個多小時後就被找到,人也平安無事,媽媽放下心中一顆大石頭。警方提醒,如果家中有幼童兒童,身心障礙者或失智長輩,都要留意他們的行蹤。另外,受理失蹤人口也沒有時間限制,一旦有家人失蹤,第一時間就可以報案,才能讓警方把握黃金時間找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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