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單車自撞 醉男遭上銬逮警局

戴榮賢 廖子瑄 黃宣凱 報導  / 新北市

酒後不開車,指的不單單是汽車機車,酒後騎自行車、電動車也是違法的!只要酒測超過0.1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3%,就可開罰六百到一千二,如果拒測還能罰到兩千四,新北市板橋就有一名男子在酒後騎單車,轉彎時自摔碰撞小客車,員警到場後還不斷爭論,最後被上銬送回警局。

與警方你一言我一語,這名高姓男子在10號晚間,騎自行車左轉時不慎自摔,碰撞到小客車,經酒測後酒測值達0.91,交通分隊長吳翰昱說:「因車禍現場高姓男子酒醉無法自理,警方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將其帶返所實施管束。」男子說話模模糊糊,警方最終將他送回派出所,而高姓男子也因酒後騎乘自行車吃上罰單,也要特別提醒民眾酒後不駕車。

但別以為騎腳踏車就沒事,根據道路交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後駕駛慢車還是會開罰,屬於慢車的分類包括,自行車、電動車、3輪以上手推車等,只要經檢測酒測值超過0.1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超過0.03%,就不能駕駛或推拉車輛,如果被抓到就會開罰,600元到1200元,拒絕酒測則開罰2400元,民眾絕對不要心存僥倖,違規最怕的不是罰錢,而是出了意外,害人又害己。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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