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勞役涉嫌造假 富商翁茂鍾判2年2月

劉漢生 邱君萍 陳信仁 報導  / 台南市

台南紡織龍頭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9年前捲入炒股案被判刑1年,執行的南檢准他到台南警所做社會勞動。沒想到今年4月高檢署重新閱卷時發現,翁茂鍾又涉嫌串通警方造假簽到,只用9個月時間就完成2千多小時的服務,因此以偽造文書被起訴收押,上個月開庭時,他認罪也表示不會逃亡,當天就以50萬元交保,而下午台南地方法院做出判決,判翁茂鍾有期徒刑2年2個月。

台南地方法院刑一庭長梁淑美說:「量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法院做出了判決被告是翁茂鍾,因為偽造文書被判刑,而他是台南紡織龍頭、佳和集團前董事長,9年前先是捲入炒股案,1997年時翁茂鍾經營的公司投資慘賠,積欠銀行近千萬美元,當時他就以一張1000萬美元本票做抵押,運用自己在司法檢調的雄厚人脈,透過關係來求勝訴,司法院與法務部從翁茂鍾手寫的27本筆記本,擴大調查,掀露數十名法界高官違紀,爆出司法最大醜聞。

當時翁茂鍾因為炒股被判刑1年,南檢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但是今年4月高檢署重新閱卷時發現,他竟然在9個月內,就完成2196小時社會勞動,追查之下又發現,他勾結警方造假紀錄,因此被檢察官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法官審理後判他2年2個月不得緩刑,翁茂鍾沒有出面,曾經被封為台南四公子之一的他,連勞動役都不願意,但這次恐怕就得乖乖坐牢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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