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棍恐嚇"4度被放" 早餐店陷恐懼

吳烈安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1間早餐店,從10月開始,遭到1名60幾歲的林姓男子,接連拿菜刀、棍棒和鎖頭到場鬧事砸店砸車,雖然業者每次都報警,員警也依照恐嚇、毀損等罪嫌,4度將男子移送,但案件到了地檢署,4次都將男子放走,導致男子還是持續到早餐店鬧事,讓業者每天都活在恐懼之中,擔心有一天會鬧出人命,台中地檢署回應,男子犯行與羈押條件不符,但現在認定他精神不穩定,已經強制要求到醫院治療。

身穿黑色衣服的林姓男子,拿起大鎖,用力朝著早餐店內丟進來,店員嚇了一跳把鎖丟了回去,男子不但把鎖撿起來,再丟一次,左手還拿著菜刀,讓店員嚇得只好拿起椅子丟出去,想把對方趕走,早餐店老闆娘說:「回丟那個椅子的部分,做1個嚇阻的動作,那他之後就沒有再就沒有進來,只是他就會我們這旁邊,在那邊一直叫囂一直恐嚇這樣子。」

讓老闆擔心的是這已經不是男子第1次來店裡鬧事,在10月時,他就2度來鬧事,1次是拿棍棒砸車,1次是把客人的機車推倒,當時都有報警,警方也有依毀損和恐嚇罪移送,但檢方卻沒有把男子押起來,讓老闆很擔心有一天會出事,早餐店老闆娘說:「說什麼有移送地檢署,然後再來隔天,就又拿1個鎖頭來我們這邊恐嚇我們,這是我最不能理解的地方,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他拿了刀子出來,然後隔天又來恐嚇我們,我們其實是滿怕他突然衝進來,對我們做出什麼事啊。」

為什麼4度來店裡鬧事,還可以在外面趴趴走,地檢署說男子沒有符合羈押的要件,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說:「18日那次有持刀的部分,檢察官有5000元交保,然後19日的部分,可能在羈押的原因跟必要性,可能需要再審酌,所以沒有跟法院羈押,目前這個嫌犯他在醫院治療中。」雖然有強制就醫,但律師也認為,男子是持續鬧事,應該要採取預防性羈押,律師顏偉哲說:「反覆實施這樣子犯罪的情形之下,檢察官事實上是可以做1個預防性的羈押的動作。」早餐店業者也說,雖然這幾天男子都沒出現,但還是很擔心,希望檢察官能趕緊將對方關起來,不然每天真的都很害怕,男子會突然出現做出脫序的行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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