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與富商不當往來 判罰"月俸1年"

高采葳 江煜文 報導  / 台北市

司法界重大醜聞!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嫌和富商翁茂鍾,不當聚會、飲宴、又買股獲利5千4百萬,在27本關鍵的死亡筆記本曝光後,遭監察院彈劾。今(24)日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宣判,因為這些案件都已經超過法律10年追溯期,無法給予處分,只針對買賣股票,違法的部分,罰石木欽罰款月俸1年,約3百萬元。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歷經一波三折宣判結果終於出爐,石木欽24日被法官判罰俸1年,全案可上訴,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說:「石木欽罰款其數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即總額1。」,石木欽和多年好友翁茂鍾,不當往來全被紀錄在,關鍵證據27本筆記本裡,包括利用妻兒當人頭,買賣翁茂鍾佳和集團旗下聯亞股票100張獲利,明顯違反倫理規定情節重大,被判月俸1年總共300多萬,但擔任法官期間,與翁茂鍾不當宴飲干涉案件或是球敘餐敘等等,法官認為沒有事證,又超過法律10年追溯期,無法給予處分。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說:「假如適用修正前法官法,第50條規定最重前2款,就是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是予以撤職處分,將失去懲戒處分衡平性,而有違比例原則。」,想要嚴厲懲處剝奪退休金與退養金,又因為法官法新修正不適用無法懲處,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說:「人民可以接受嗎你用這樣的標準,自己去衡量自己的司法法官,司法的自律不見了,司法院要好好徹底思考,還是可能再發生,還是可能會讓人民,對司法信賴度重大打擊。」,高達60多名高官捲入涉案,27本筆記本揭露司法黑暗面,但這判決結果外界能接受嗎?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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