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390萬賄款 宜蘭頭城鎮長遭判6年半

綜合報導  / 宜蘭縣

2018年時,宜蘭縣國民黨籍頭城鎮長曹乾舜,涉嫌和廠商收取3百萬元賄款,遭到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今天判決結果出爐。

新北地院判處曹乾舜,6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當年他洩漏廠商標案的最低底標價,收取3百萬匯款以外,檢方又查出,他在2015年,曾經向林姓鎮民收取90萬元賄款,幫忙安插子女進入鎮立幼兒園及清潔隊就職,遭到法院追加起訴。法官最後認為,曹乾舜坦承犯下3項罪刑,繳回犯罪所得,有悔意,最後判處6年半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