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新輪胎"員工罹足底筋膜炎 告職災遭駁回

徐孟蘭 林品鑫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1名39歲的楊小姐投訴,她在全國最大、全球前10大的輪胎製造商正新輪胎,擔任原料配送員1年多,雙腳腳底嚴重疼痛,就醫確診「足底筋膜炎」,醫生還去她工作的地方勘查,評估她每天上班累積走2萬多步,因此建議認定為職業病個案,楊小姐向公司請假治療,公司卻要她留職停薪,楊小姐認為應該是要給她有薪公傷假,因此向勞保局申請職災,沒想到卻被勞保局駁回申請,因為足底筋膜炎不算在職業傷害類別裡,讓楊小姐無法接受。

投訴人楊小姐說:「前陣子我真的氣到。」,楊小姐好生氣,因為她在全國最大、全球前10大的輪胎製造商正新輪胎,擔任原料配送員,月薪2萬4000多加班才可以到3萬多元,工作1年多,發現雙腳腳底常疼痛,左腳掌特別嚴重,接著又收到部門要被裁撤的消息,因為腳傷越來越嚴重,因此到醫院檢查,發現罹患足底筋膜炎,醫師還到工作現場勘查,評估她每天累積要走的步數超過2萬步,認定是職業病個案,跟主管反映,卻得到這樣的回覆,投訴人楊小姐說:「這就是欠操,操完之後就不會痛,然後都一直加重工作。」

楊小姐為了治療雙腳,先請特休和病假,請完後公司要求她留職停薪,還將她的健保退掉,但她認為她的腳傷是工作造成的,想申請有薪公傷假卻被拒絕,更指控被公司騙簽加班是自願留在公司的文件,投訴人楊小姐說:「主管也都沒有給我看內容,他就把本子都壓著,然後一直逼我簽名處那邊,叫我幫他簽名,我敢說這一份是造假的。」,楊小姐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調查職災,但勞保局回覆,經過3位專科醫師審查,認定足底筋膜炎和久站久走的關連性弱,而且足底筋膜炎不是職業病種類,因此駁回申請。

正新輪胎人資課長吳先生說:「她現在表示說她沒辦法上班,還是要繼續請病假,有證明拿過來,那我們目前還是繼續給她請病假,那至於職業病認定的這一塊,還是依法會去處理。」,彰化勞工處長柯呈枋說:「整個結果可能目前對楊小姐比較不利,會再協助看看有沒有其他的行政救濟的方式。」,而正新輪胎也依照勞保局判定,不讓楊小姐申請有薪公傷假,讓楊小姐非常不滿,律師廖國竣說:「向民事法院請求損害賠償。」,律師建議,楊小姐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訴訟,如果法官認定是職災,就算勞保局駁回,雇主也是要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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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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