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女子糾纏2年 男子尾隨返家被捕

綜合報導  / 台東縣

台南一名吳姓男子2年前對一名女子展開追求,就算遭拒仍不死心,還多次尾隨,做出不雅動作,沒想到昨晚開車尾隨返家,實在不堪其擾決定報警;屏東則是有情侶分手後,男方不甘心,盯梢跟蹤並以未顯示號碼電話騷擾,因此內埔分局依據跟騷法開出告誡書,這也是《跟騷法》6月1日上路後,他們開出的第一張告誡書。

男子被上銬,頭低到不能在低,原來他尾隨女子返家,而且還不只一次,第四分局副分局長李昆燁說:「這2年來不斷有通訊聯絡,跟蹤監視尾隨接近,全案調查後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現行犯逮捕。」台南一名吳姓男子,2年前因工作關係,對材料公司女子展開熱烈追求,沒想到被拒絕後,開始了一連串恐怖行為。

昨(5)日再度開車尾隨返家,令女子心生恐懼,報警提出告訴;而屏東則是有情侶分手後,男方心有不甘,甚至不斷打電話騷擾,住處守候尾隨等等,因此內埔分局依據跟騷法開出第一張告誡書,內埔分局第一組長左新明說:「彼此認識不想把事情鬧大,除依民事家暴令聲請,並依據跟騷法開出告誡書。」

去年4月,屏東發生通訊行女員工,遭多次跟蹤騷擾,最後製造假車禍真擄殺,因此跟騷法才會備受外界關注,現在6月1日正式上路,也明訂只要出現這8種行為,監視觀察不當追求妨害名譽等等,就會被依法裁罰,甚至還會面臨刑責,有了這層法律保護,也盼能降低更多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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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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