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判2年10月 繳78萬罰金恐只需關14天

鄭卉良 洪襲禹 報導  / 台北市

林秉樞對立委高嘉瑜施暴,這起案件在昨(30)日一審宣判出爐,林秉樞遭判刑2年10個月。看看他總共犯下了13項罪刑,不過其中只有傷害罪被判8個月,不可易科罰金,其他罪名都可以易科罰金,因為林秉樞在去年12月遭羈押,至今被關了226天,傷害罪的部分判8個月,等於是240天,也就是說,他只要再繳78萬罰金,再服刑14天,就可以恢復自由,高嘉瑜聽到消息,直呼判得太輕了,無法接受。不過目前在實務上,家暴的刑責普遍都輕判,有律師就說,因為家暴偏向精神虐待,真正打到重傷的案例並不多,是否應該加重其刑,也引發外界討論。

立委(民)高嘉瑜說:「這對被告來講幾乎等於輕判,所以我們認為說這樣的判決,我們是完全完全不能接受。」數度語塞,立委高嘉瑜在林秉樞一審宣判結果後首度露面,明明遭軟禁、施暴還被逼迫裸身下跪,拍下不堪照片,但林秉樞到案後,只承認傷害、強制罪,其餘全盤否認,回想起審理時,她覺得根本被羞辱。

立委(民)高嘉瑜說:「被告其實用各種狡詐的方式來脫罪而且不斷的說謊,在法庭上不斷編造捏造事實,這樣子一個惡劣卑劣的行為,我們認為說以現在的判決來講,完全沒有讓被告得到應有的懲罰。」新北地院認定林秉樞犯下傷害、偽造文書、恐嚇、加重誹謗、強制等13罪,合併應執行2年10個月,其中只有傷害罪沒辦法易科罰金,加上先前林秉樞曾遭羈押226天,等於只要繳交2年2個月,78萬罰金再服刑14天,就能恢復自由之身,讓外界引發譁然。

不過這類家暴案件,有不具名的司法官說,過往都判的不重,是否該加重量刑也引發討論,非當事律師李育昇說:「被害人常常受傷,甚至鼻青臉腫,但是被害人所受的傷常常只是一個皮肉傷的輕傷,因此法官在量刑的時候,可能沒辦法給予加害人一個比較重的刑度。」律師提醒,家暴屬於漸進式,如果有一次就要小心,家暴者可以申請保護令,更點出實務經驗上,家暴偏向精神虐待,打到重傷案例並不多。

但林秉樞根本是個累犯,立委(民)高嘉瑜說:「過程中其實我所受的傷害,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同時間所受到傷害的人,包括10幾位(女性)。」被害人多達10幾位,但卻沒有一人敢出面,就是擔心林秉樞會報復,如今高嘉瑜站出來挺身而出,希望檢察官上訴能從重量刑,讓被家暴的被害人們能獲得司法保護不再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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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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