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案」侯友宜被控過失致死 不起訴處分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新北中和2歲男童恩恩,去年4月不幸確診離世,恩恩爸認為新北市府送醫過程延誤;新北地檢署昨(24)日偵查終結,認定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的罪嫌不足,對新北市長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消防局長黃德清、以及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都予以不起訴處分。

去年引發社會關注的,新北市2歲男童恩恩,因為確診新冠肺炎重症去世,恩恩爸爸屢屢指責,新北市消防局及衛生局協調失當延誤就醫,更有熱心民眾自發針對此案,提出刑事訴訟。新北市長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消防局長黃德清以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4人都遭提告過失致死等罪。

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侯友宜、陳潤秋等人不是第一線接手處理人員,加上現行送醫流程,就算通報過程不夠周延,也屬於行政或政治責任,不涉及刑責,因此予以4人不起訴處分,恩恩爸說:「我現在其實還蠻亂的,我只能提起民事訴訟是因為,民事法庭能去幫我調查這些證據,(先前)我在沒有拿到這些相關的證據,我去提起刑事訴訟的話,我就是肉包子打狗。」

除此之外另外一名張姓消防員,取得相關錄音檔並傳出,涉嫌洩密因為主動自首,獲得緩起訴一年並繳交20萬元,新北市政府發言人張愛晶說:「對此一切尊重司法。」對此新北市府統一給出回應,但恩恩爸也強調自始至終,都是想找出要為錯誤決策和制度疏失負責的人,因此他的戰場在3月底的國賠案,結果如何還有待地方法院給出答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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