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學土地弊案林百欣被判三年兩個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喧騰一時的台北縣政府官員涉及三芝鄉及台北大學土地徵收弊案,上午宣判,前台北縣民政局長莊育焜,因為收賄,判刑二十年;香港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因行賄被判處三年兩個月徒刑,並以四千萬元交保。

  香港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被大批媒體包圍的情形應該是司空見慣,不過今天(6日)的場合有點尷尬。進入法庭前,林百欣仍然堅稱自己無罪。被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的前台北縣民政局長莊育焜也在法警的押解下出庭,一頭白髮的他,面對記者詢問,不做任何回應。

  莊育焜在庭上申請交保,不過被庭長拒絕,隨即做出宣判:莊育焜界職務之便變更土地明目,與妻舅林錦榮共同收賄、齊約賄賂,判處有期徒刑廿年。香港商界知名人士林百欣也因為台北大學土地徵收用地弊案中涉及行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兩個月。其他涉案官商,分別被判處兩年不等的刑期。

  法官考量林百欣已經八十四歲高齡,而且香港的事業又急待處理,特別解除限制出境,以四千萬交保。莊育焜在聆聽判決後,仍然不發一言地離開法庭,並由法警帶回看守所,繼續羈押。

  這起轟動一時的土地弊案,由於賄款金額高達一億兩千萬,還涉及官商勾結,檢察官起訴莊育焜、林百欣在內共十四人。林百欣將在下周一返回香港,而莊育焜也強調會繼續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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