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輕判挾持公車犯 罹精神病獲減刑

  去年六月涉嫌在台北市挾持一輛遊覽車的張文亮、莊寶雲夫婦,高等法院上午做出二審判決,法官認定兩個人都患有精神病,因此將一審的判決各減輕一年,分別判處張文亮四年,莊寶雲三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而聽到判決,張文亮認為自己罪有應得,並且第一次向社會道歉。

  銬在一起,張文亮和莊寶雲夫婦兩個人,走進法庭的神情還相當平靜。去年六月份,張文亮夫妻兩人,用幫兒子申冤作為理由,在台北市重慶南路挾持了一輛遊覽車和十三名人質,當時警方動員了上百名的警力,雙方對峙三個多小時,在牢裡待了八個月

,張文亮為自己當時的衝動,向社會道歉。

  張文亮全案一審的時候,士林地方法院分別判處了張文亮、莊寶雲夫婦五年和四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不過,高院法官卻將兩個人的刑期,再各減一年。理由是兩個人的確都患有精神病。雖然張文亮說,出獄之後還要鉅續替兒子申冤,不過挾持公車的老手段,不會再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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