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正條例 陸偶6年可領證

郭怡岑 張肇元 報導  / 台北市

  中國配偶領取身分證的限制大為放寬,過去需要八年,現在只要六年, 預計有20萬7千7百多人受惠。

  懷孕七個月,長相清秀的王萌,自上海音樂學院畢業後就嫁來台灣,平常工作除了教鋼琴,還偶爾會帶合唱團,或和大陸朋友們話家常。雖然對於台灣的生活很滿意,但是談到工作或生活上,人與人之的相處,她還是覺得排斥感很重。

  來台四年,王萌已經可以工作,不過依照原本的法源,大陸配偶要拿到台灣身分證必須經過兩年團聚、四年依親、兩年長期居留,算一算至少要八年的時間。

  不過行政院會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從八年縮短為六年,取消前兩年的團聚期。以王萌的例子,她未來只要再等兩年,就可以拿到台灣身分證,聽到這消息,她很高興。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後,放寬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時間,估計將有20萬7千7百多位大陸配偶可受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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