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正綁架撕票案宣判六人死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以三十歲男子邱和順為首的十名被告於民國七十六年七月間,共同搶劫、故意殺死柯洪玉蘭並分屍,又共同意圖勒贖、故意殺死幼童陸正。經偵查結果,判處被告邱和順、朱福坤、林信純、吳金衡、吳淑貞、黃運福等六名各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同案被告曾朝祥處有期徒刑十五年、鄧運振處有期徒刑廿年、陳仁宏處有期徒刑廿年、羅濟勳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在聆判後,吳淑貞當場昏倒;還押時,被告等高呼冤望;現場又有被告家屬喧擾,情況極為混亂。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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