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紹瑾被砍案 兇手另有其人

 / 新北市

  發生在十年前,立委彭紹瑾遭人砍傷手腳一案,當時主動扛下責任的林錦燦,一直都被判處有罪,但是高等法院更四審以被告替人頂罪,並不是兇手,而改判無罪,針對這項判決,彭紹瑾相當氣憤,並表示他早就指證林錦燦不是他當初看到的兇手,整個司法調查相當草率。

  事情回到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八號,立委彭紹瑾在自家門口,遭人持刀砍成重傷,當時被認為兇手的林錦燦,從一審開始,都被判有罪,但高等法院更四審發現,林錦燦體型壯碩,跟彭紹瑾指稱看到的兇手特徵,沒有一處雷同,而林錦燦才首度坦承,他是替人頂罪。

  林錦燦目前還在看守所,他的家人都相當低調,而彭紹瑾得知後,因為全案已經過了十年的追訴期,讓他相當氣憤。只是歷經十年的訴訟期間,彭紹瑾也質疑,檢警都沒有善盡調查清楚的責任,而且兇案現場的物證,甚至有些下落不明,雖然案情大逆轉,但卻已經很難將真兇繩之於法。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