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太魯閣撞判賠2.1億 公司賣掉也不夠

撞太魯閣撞判賠2.1億 公司賣掉也不夠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桃園市

彭姓男子三年前駕駛砂石車闖越平交道被台鐵太魯閣號撞上,造成太魯閣號的駕駛死亡、列車損壞,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彭和所屬公司連帶賠償台鐵新台幣2.1億元,創下闖平交道天價賠償紀錄。

2.1億元怎麼計算?桃園地院指出,太魯閣號車頭和7節車廂損壞,修復要1億9千5百多萬元,其餘包括搶修、旅客醫治、各站誤點、退票的營業損失等。

肇禍的彭姓男子出事後失業、今年3月判刑2年半定讞,已在服刑;他無力賠償,而雇用他的運通公司登記資本額5千5百萬元,賣掉公司也不夠賠。

台鐵表示已假扣押運通公司資產,「能討回多少算多少」,不足部分可能先聲請債權憑證。

台鐵太魯閣號2012年1月17日上午,行經桃園市楊梅區幸福水泥平交道,撞上闖平交道的砂石車,太魯閣號駕駛員死亡,車上乘客26人受傷,駕駛砂石車的彭姓男子跳車逃離毫髮無傷,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6個月;鐵路局向彭及其所屬運通公司求償2億3千多萬元。

法院審理時,彭姓男子否認闖平交道釀禍,辯稱沒聽到警鈴聲、也沒看到閃紅燈號誌,他是在柵欄升起時過平交道,沒想到柵欄突然放下,來不及駛離;公司也稱沒責任,拒賠。

法官查出平交道警鈴響起、閃光號誌啟動時,彭的砂石車還沒到達停等線,闖到一半時遮斷器放下,彭想用手拉起但來不及,才被列車迎面撞上。

法官認定彭未保持安全距離和平交道淨空,有如「停在平交道中間等火車撞」,判他和公司連帶賠償巨款。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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