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 18:57

新娘愛女生! 新郎崩潰提告討聘金

新娘愛女生! 新郎崩潰提告討聘金 | 華視新聞

蘇雋凱 綜合報導  / 新竹市

又是逼婚惹的禍!新竹一名38歲林姓男子,去年和相親認識的35歲許姓女子,在老家宴客結婚,晚上準備洞房花燭夜時,新婚妻竟自爆:「我喜歡女生,對不起,我沒辦法!」林男震驚之餘,仍苦勸盼妻子回心轉意,無奈妻子放不下心中的那位「她」,決定離家出走當落跑新娘,林男心灰意冷提告解除婚約,要求無緣妻返還聘金、聘禮,及宴客等所有結婚花費,並請求精神撫慰金。而新竹地院今天(14日)判許女應返還林男50萬餘元。

林男表示,前年因年紀到了和長輩期望,透過相親認識35歲許姓女子,雙方看對眼,很快取得結婚共識,去年1月依循傳統儀式,由男方提供聘金、聘禮等,並負責出資宴請雙方親友,林男開心完成人生大事,長輩也了結心願。

豈料結婚當晚洞房花燭夜,新婚妻面有難色拒絕行房,說出:「我喜歡女生!對不起,我沒辦法!」林男既驚訝又氣憤,但畢竟已結了婚,他仍試著讓妻子回心轉意,企圖讓她適應異性婚姻生活,不過妻子就是沒辦法,也因此遲遲未正式登記結婚,林男新婚確定夢碎。

判決指出,林男要求許女返還當初送給女方的所有聘金、聘禮和首飾等,以及宴客、治裝、新屋裝修、婚紗照、喜餅等等所有結婚過程的已經花掉的款項,款項部分總計70餘萬元。另外,林男認為婚宴已辦,解除婚約將導致他將面對親友之眼光壓力,要求50萬元精神撫慰金。

許女則在官司進行中,全數返還聘金首飾等,法官審理認為,雙方之所以解除婚約,是因被告婚後遲不登記結婚,且書信、訊息內容顯示,許女無心和林男走入婚姻生活,過失在於許女,因此判決許女除須返還聘金聘禮等之外,還須返還結婚過程宴客、租禮車、新屋裝修等等所有花費,加上精神撫慰金10萬元,經過單據計算,並扣除女方曾支付的款項後,判決許女共應給付 50萬餘元給林男。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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