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2日電)新竹縣政府今天表示,無人機管理機制於民國109年3月31日上路,這2年來,新竹縣共開罰3件3人,裁罰金額計新台幣17萬元,受罰理由分別是夜間飛行及未經申請於禁航區飛行。
新竹縣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縣府交通旅遊處今年5月間接獲民眾檢舉,有2人在竹北AI園區公園操作無人機,讓公園內民眾有感危險,經交旅處與警方到場制止後,依無人機未辦理註冊保險及於縣府公告禁航區飛行,分別開罰新台幣8萬及3萬。
縣府表示,另一起開罰事件,發生在去年竹北新月沙灣夜間表演活動,受委託錄影轉播的專業單位經過申請,使用無人機錄影,有民眾未經申請也跟著在活動現場飛無人機,結果被檢舉,開罰6萬元。
交通旅遊處說,竹北市、竹東鎮及寶山鄉的都市計畫區內是禁航區,另外的10鄉鎮的都市計畫區,則在國定假日開放,屬於限航區。此外,新竹縣高鐵、台鐵、高速公路等區域,都是禁飛區域,除非有符合資格並經過申請,否則禁航區一律禁止飛行,以避免影響大眾運輸行駛、發生公共意外。
交通旅遊處表示,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時,務必查詢所在空域是否可飛行,並應遵守民用航空法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以免荷包失血。(編輯:方沛清)111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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