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渥太華9日綜合外電報導)加拿大法案將要求社群媒體平台為刊登新聞內容付費,引發臉書母公司反彈。加國總理今天表示,臉書母公司之所以反對,是基於「新聞不具經濟價值」這樣一個有瑕疵的謬論之上。
路透社報導,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 Platforms Inc在加拿大的公共政策部門主管柯蘭(Rachel Curran),昨天在議會委員會就加國政府的法案發表意見。她表示,新聞具有社會價值,但對企業不具經濟價值。
她說:「如果被要求就那些對我們沒有經濟價值的素材去補償媒體業者,那是問題所在。」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今天表示,「網路鉅子們提出的論點不僅有瑕疵,而且對我們的民主和經濟是危險的。」
杜魯道在渥太華向記者表示,臉書反對支付新聞內容費用的立場,「展現出他們是多麼不負責任與脫離現實」。
加拿大擬議中的「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 或稱「法案C-18」,強迫臉書、Alphabet旗下的谷歌(Google)等平台與新聞出版商進行商業交易協商,為新聞內容付款。加拿大這一步與澳洲2021年推出的破天荒新法十分相似。
谷歌和Meta都警告說,如果該法案在未經修正的情況下成為法律,他們將在平台上撤銷在加拿大取得新聞的管道。
谷歌和Meta主要是反對針對發布在平台上的新聞鏈結付費,認為這樣的作法對他們業務來說難以為繼。
臉書表示,發布在臉書動態消息的貼文中,含新聞連結的推文占不到3%;臉書同時表示,記者在社群媒體平台發布作品對自己也有益。
杜魯道對此表示,「報導(烏克蘭)布查鎮(Bucha)慘案的人,並非試圖在自己臉書上獲得網友按讚。」(譯者:屈享平/核稿:蔡佳敏)112051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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