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 微軟付逾6億和解

中央社

(中央社華盛頓5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今天表示,微軟公司將支付2000萬美元(約新台幣6億1919萬元),就貿委會指控微軟未經父母同意非法蒐集兒童個資一案達成和解。

聯邦貿易委員會聲明指出,微軟涉及違反「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即在未通知父母或未徵得父母同意情況下,蒐集註冊在Xbox遊戲系統的兒童個資,並將兒童個資保存下來。

今天晚間為止,微軟並未立即回覆路透社的置評請求。

貿委會消費者保護局(Bureau of Consumer Protection)局長萊文(Samuel Levine)表示:「我們所提命令讓父母更容易保護孩子在Xbox上的隱私,並限制微軟蒐集和保存關於孩子的資訊。」

萊文又說:「此舉也非常清楚地表明,兒童的虛擬化身、生物識別資料和健康訊息不能豁免於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之外。」

法律規定,網站與線上服務公司應通知父母,有關他們所蒐集到的13歲以下孩童個資,並須取得父母可驗證的同意。

起訴書指出,2015年到2020年期間,微軟即便未徵得父母同意,仍保留了帳戶註冊時從兒童方面蒐集的資料。(譯者:紀錦玲/核稿:陳昱婷)11206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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