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用戶不必經蘋果商店 可經第三方下載程式

中央社

(中央社舊金山25日綜合外電報導)蘋果(Apple)今天表示,將允許軟體開發人員在App Store外的地方,讓歐盟用戶下載其應用程式。

路透社報導,蘋果此舉是因應歐盟「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該法適用於規範每月活躍用戶超過4500萬、市值超過750億歐元(約新台幣2.54兆元)的公司,要求應用程式(App)必須與競爭對手的App相容,並讓用戶可以決定在其裝置上,能預先安裝的App有哪些。

從3月開始,開發者可以在iPhone上提供替代的App商店,不必使用Apple設在App內,佣金高達30%的支付系統。不過,開發者仍須向Apple提交App,以審查網路安全風險和明顯的詐欺行為,且即便他們不利用Apple的任何支付服務,Apple也會向App主要開發者收取「核心技術費」。

電玩遊戲「要塞英雄」(Fortnite)開發商Epic Games執行長史威尼(Tim Sweeney)在美國對Apple提起反托拉斯訴訟,稱Apple計畫中的改變是「爛到有剩的垃圾」,並指他不認為這些舉措符合DMA規範。

史威尼在社群媒體平台X上連串的發文中說:「Apple提出它可以選擇哪些App商店能與App Store競爭。例如,Apple可以阻止Epic推出自己的App商店Epic Games Store,不讓人透過商店下載要塞英雄,或擋下微軟(Microsoft)、威爾烏(Valve)、Good Old Games或其他(市場)新進者。」

Apple今天發布工具,供開發者開始能為業務安排做出改變,消費者將於3月Apple作業系統iOS的更新中看到不同之處。

Epic和知名串流音樂平台Spotify等公司,多年來一直表示,Apple的佣金和限制阻礙他們的業務。

本月稍早,Apple表示將更改有關在美國將App連結到第三方網站進行支付的規則,好遵守Epic提起的反托拉斯法訴訟中的裁決。但Apple也表示,他們將針對這些連結的收益,收取27%佣金,再加上3%支付處理費,這意味著開發者獲得的經濟利益會很少。

相較之下,在歐盟,開發者能在App Store的App中免費使用第三方支付處理器。Apple還將允許歐盟iPhone用戶選擇預設的網路瀏覽器和非接觸式支付App,這意味歐盟用戶可以在不使用Apple Pay系統的情況下,進行非接觸式支付。

但即便開發者不使用Apple的App Store或支付系統,仍要每年為每個不同帳號用戶支付0.5歐元的「核心技術費」。

Apple表示,只有大型開發者才會付到這筆費用,但沒有具體說明有多少用戶的開發者才需要支付這筆費用。Apple還說,前100萬個帳戶將免費,也不會向非營利組織、學校、政府收取費用。(譯者:李晉緯/核稿:陳昱婷)11301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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