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紐約12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法官命令億萬富豪馬斯克(Elon Musk)就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調查440億美元收購推特公司一案再次作證,並給證管會和馬斯克一週時間敲定作證日期和地點。
聯邦治安法官比勒(Laurel Beeler)於10日晚間發布命令,正式確定了她在去年12月所作有利於證管會的暫時裁決。
美國證管會於去年10月起訴馬斯克,強制這位特斯拉(Tesla)與太空探索科技公司(SpaceX)執行長作證,這是證管會調查馬斯克2022年收購社群平台X前身推特公司(Twitter)的一環。證管會表示,馬斯克在去年9月拒絕出席作證。
證管會正在調查馬斯克在申報有關購買推特股票所需的文件時是否遵守法律規定,以及他是否誤導與交易有關的陳述。
路透社報導,馬斯克拒絕證管會有關要他出席作證的要求,並說證管會先前已兩次要求,他指控證管會騷擾他。
法官比勒駁斥馬斯克此一辯解。她在裁決書中指出,證管會有權發出傳票,找尋相關資訊。
比勒表示,若馬斯克和證管會無法就作證日期和時間達成一致,她將聽取雙方的意見並為他們做出決定。
馬斯克與證管會之間的摩擦,始於2018年馬斯克在一則推文中聲稱已獲得將特斯拉公司(Tesla)私有化所需資金,此後證管會便對他提起告訴。(譯者:紀錦玲/核稿:張曉雯)11302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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