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游堯茹維爾紐斯1日專電)立陶宛近年電動滑板車事故頻傳,政府去年通過的新法規今天正式上路,要求所有電動滑板車及其他微型電動載具的騎士一律配戴安全帽,租賃業者也必須提供安全帽給使用者,以強化道路安全,減少嚴重傷害。
立陶宛自2019年引進共享電動滑板車以來,因操作便利迅速普及,但也帶來騎士、行人與其他車輛之間的衝突事故,其中不乏騎士頭部與顏面嚴重外傷,甚至死亡案例。
立陶宛警方資料指出,2024年全國共通報超過2800起與電動滑板車相關的違規事件,另有180名騎士或乘客受傷,成為政府推動強化管理的重要背景。
為降低事故風險,共享滑板車租賃業者近年已配合政府措施,包括限制車輛進入人潮密集的市中心步行區,並在行人較多的路段啟動自動降速功能。此外,共享滑板車使用者也需遵守定點停放規定,車輛必須停放於劃設區域內,避免任意棄置在人行道上阻礙通行。
立陶宛國家廣播電視台(LRT)報導,立陶宛國會在去年3月通過道路安全法修正案,明定所有年齡層的電動滑板車及其他微型電動載具騎士,在任何道路或情況下均須配戴安全帽,新法自2026年元旦生效。過去規範僅強制18歲以下配戴,成年人則屬建議性質,執行有限。
修法也要求電動滑板車租賃公司自今年1月起,須向使用者提供安全帽,以免共享交通成為安全管理的漏洞。
不過,共享滑板車租賃業者Bolt先前曾警告,新規可能使這項服務在立陶宛難以持續,並以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為例,指當地在推行類似法規後使用量大幅下降,最終多家業者撤出市場。此外,由租賃公司提供共用安全帽,也引發衛生與維護方面的疑慮。
隨著新制上路,業者如何因應新規定、民眾接受度及整體交通安全是否改善,仍有待後續觀察。(編輯:韋樞) 1150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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