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擬令網路平台分潤 臉書揚言封鎖新聞內容

中央社  / 加拿大

(中央社渥太華21日綜合外電報導)加拿大擬立法要求數位平台為刊登新聞內容付費給新聞媒體。臉書(Facebook)今天對此提出警告,揚言封鎖加拿大臉書平台上分享的新聞內容。

路透社報導,加拿大今年4月提出「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並訂定相關規定,將迫使臉書、谷歌(Google)這類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協商商業協議並付費使用媒體新聞內容。

這一做法類似澳洲去年通過的開創性法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

加拿大眾議院一個委員會正在考慮這項立法,但臉書稱未受邀提出他們對此法案的擔憂。

臉書母公司Meta的加拿大分公司媒體合作主管丁斯岱(Marc Dinsdale)在部落格發文指出:「我們認為『線上新聞法』扭曲了平台和新聞媒體間的關係,呼籲政府重新審查這做法。」

丁斯岱在文中表示:「面對這項基於錯誤假設、不尊重臉書運作邏輯的有害立法,我們恐怕正被迫重新思考允許在加拿大分享新聞內容。我們認為忠實反映這樣的可能性很重要。」

提出這項法案的加拿大文化遺產部長羅德里格斯(Pablo Rodriguez)今天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政府持續和臉書進行「建設性對話」。

羅德里格斯以電子郵件寄送聲明指出:「我們只是要求臉書等科技巨頭,在他們因新聞媒體的努力而獲利時,應與對方就公平交易進行協商。」

澳洲在2021年初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強制要求跨國平台谷歌、臉書必須跟媒體協商議價。法國則採取不同立法方向,透過著作鄰接權(neighbouring rights)概念,同樣迫使谷歌、臉書必須因使用新聞內容付費。(譯者:張茗喧/核稿:何宏儒)11110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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