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中國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2日電)中國防疫鬆綁半個月來僅通報7例因疫死亡,甚至調降總死亡人數,引起質疑。專家認為,中國對染疫死亡採較保守的判定標準,雖符合世衛的「因疫致死」定義,但會漏掉許多病例。
中國官方7日推出優化防疫新10條後,管控全面放鬆,各地所見的老年人死亡人數大增。但中國國家衛健委直到19日才首度通報2例因疫死亡,20日也僅5例,21日為0例,總計15天來僅通報7例;同時,21日的COVID-19累計死亡病例還從5242例降為5241例,理由是北京1例改列為非因疫死亡。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貴強20日對因疫死亡的定義表示,官方只會將檢測為陽性、死於呼吸衰竭者視為因疫死亡。因其他慢性病或心臟病發作等致死者,即使死前感染COVID-19,也不會被歸類為因疫死亡病例。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各國對判斷COVID-19死亡病例的定義有所差異。在美國,任何人因感染COVID-19死亡,無論是因肺炎或病毒引發的併發症,都被列為因疫死亡;在英國和紐西蘭,任何人在檢測呈陽性後28天內死亡,也都被列為因疫死亡。
路透社報導,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病理學助理教授馬澤爾(Benjamin Maazel)認為,中國這樣的定義會「漏掉很多病例」,尤其是接種過疫苗的人,因為他們死於肺炎的可能性較小。
馬澤爾形容,(中國的認定方式)是疫情爆發初期的思維,認為只有引發肺炎才會致命。但這種思維並不合理,因為醫學界已證實,COVID-19會引發一系列併發症,有些甚至會致命。
亞太臨床微生物學與傳染病學學會會長淡馬亞(Paul Tambyah)對此指出,中國一直以來都對因疫死亡採用較保守的認定方法。不過,中國的認定方法其實與包括新加坡在內的一些國家相似,對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因疫致死」定義採取保守詮釋。
報導指出,根據世衛指南,「因疫致死」的定義為「COVID-19疑似或確診病例因『臨床上病情相符』所導致的死亡」。
華盛頓郵報報導,香港大學生物醫學學院教授金冬雁表示,上海3、4月間爆發疫情時,一些死於慢性病的人被列為因疫死亡,「以此強調COVID-19可導致許多人死亡」,為當局封控提供依據。而中國現在「只是回到了它們之前的做法」。(編輯:周慧盈)111122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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