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一名網友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自己在深圳貸款購買的房屋因為估值下降,被銀行要求補足人民幣50萬元左右的本金,引發熱議。有專家表示,實務上這種情況發生機率很小。
李杰靈是知名的數碼部落客,經常在社群平台微博介紹3C產品。他近日發文稱,自己在深圳貸款購買的房屋近期評估價出現下降,銀行致電要求他按照合約約定補足人民幣50萬元(約新台幣220萬元)左右的本金。他並透露,樓下的業主打6折出售房屋,影響了自己房屋的評估價。
李杰靈還稱,銀行告訴他,房價上漲的時候很少人會關注這一點,但貸款合約中的確有房價下跌購房者要補足本金的相關條款。
這條微博引發了廣泛討論,一些網友擔心會遇到同樣的狀況,而無法一下子拿出幾十萬元補足本金。
陸媒21世紀經濟報導指出,所謂「補足本金」是指當抵押物價值減少到一定程度時,銀行會要求抵押人補足抵押物的價值。住房貸款合約中一般對補足抵押物都有明確的約定。
報導以一份河北購房者與農業銀行簽訂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為例,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李廣子說,監管部門一般會要求銀行定期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如果價值低於貸款餘額,會要求補充其他抵押物。但在實際操作中,這種情況非常少見。
一名北京銀行業資深人士說,銀行要求購房者補足抵押物的情形不會大範圍出現,一方面購房者已經支付了一定比例的頭期款,另一方面貸款金額一般是房屋評估價格60%至70%,普通居民房貸一般不會出現問題。
受訪的3名北京大型銀行的房貸經理均表示,從業生涯以來從未遇到要求購房者就房貸補足抵押物的情況。
一名深圳銀行業資深人士說,從實際操作情況來看,針對正常的居民房貸,即使房價出現一定下跌,銀行一般也不會要求補足抵押物。
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敬仁說,要求購房者正常還貸是銀行最重要的訴求。雖然銀行依據雙方的合約有權要求貸款人補足抵押物,但實踐中只要貸款人能夠繼續正常還貸,很少有銀行直接主張這一權利,因為這會激化購房者與銀行的矛盾,「也不符合目前保交樓、穩民生的國家房地產政策」。(編輯:張淑伶/楊昇儒)111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