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仰光30日綜合外電報導)一名掌握翁山蘇姬判決結果的消息人士表示,緬甸軍政府法庭今天在閉門庭審中,以5項貪汙罪再判她7年徒刑,累計總刑期達33年。翁山蘇姬遭起訴案件已全數判決結束。
法新社報導,77歲的前文人政府實質領袖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在2021年2月的政變中被推翻,此後遭緬甸軍方囚禁至今。
消息人士指出,在今天的閉門庭審中,翁山蘇姬因為她在擔任緬甸實質領袖期間,涉及租賃和使用直升機相關罪行遭判刑。
因所涉問題敏感,這名消息人士要求不具名;記者也無法立即連絡上執政的軍政府發言人發表評論。
翁山蘇姬在緬甸推動長達數十年的民主運動而獲頒諾貝爾和平獎殊榮,但她的政治生涯多半都在軍政府拘留中度過。
軍政府法庭已審理翁山蘇姬被控的14項罪名,包括貪腐、非法進口對講機、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到目前為止每一項都認定她有罪,共判26年刑期,加上今天新判決的7年,累計刑期達33年。
據當地法規,今天判決的5項罪名,每項最高刑期都是15年。
西方國家對這些判決嗤之以鼻並視為騙局,認為這麼做目的是在反對軍政府統治的聲浪中,牽制最強大的宿敵。(譯者:張茗喧/核稿:戴雅真)111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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