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東京23日綜合外電報導)因「舊優生保護法」被強制接受絕育手術的日本熊本縣70多歲男女所提國賠訴訟,熊本地方法院今天認同原告主張,判決國家賠償2200萬日圓(約新台幣506萬元)。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這是日本正在進行的類似訴訟中,第3起認定國家須負賠償責任的判決;由於前2起分別發生在大阪及東京高等法院,如果以地院層級來看,熊本地院是首例。
定居熊本縣的78歲男性及76歲女性,多年前被依本人或家人有障礙為由遭強制接受絕育手術,因而各提出3300萬日圓的國賠訴訟。
熊本地方法院法官中辻雄一朗認為國家須負賠償責任,今天判決賠償兩名原告合計2200萬日圓。
地院審理過程中,原告主張舊優生保護法違憲,讓他們的人權遭受嚴重侵害;國家方面則認為,原告接受絕育手術至今已超過20年,請求賠償的權利已消滅,因此請求法官駁回訴訟。
日本政府厚生勞動省針對今天判決表示,未來會在仔細了解判決內容並跟相關部會商議後,再做出適當因應。(譯者:黃名璽/核稿:徐崇哲)11201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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