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舊金山4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加州舊金山法院的陪審團今天下令,電動車公司特斯拉(Tesla)因對旗下矽谷工廠的種族歧視情況視而不見,應支付一位前非裔員工近320萬美元(約新台幣9768萬元)賠償。
法新社報導,2021年10月最初的審理結束時,陪審團原本命令特斯拉向原告狄亞士(Owen Diaz)支付1.37億美元(約新台幣41.8億元),這次重審結果對特斯拉公司來說,堪稱某種意義上的勝利。
當初陪審團判定賠償上億美元後,法官根據法律標準減少了賠償金額,但狄亞士拒絕接受法官所提賠償金額,轉而訴求重新審判。
法院文件顯示,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期間,狄亞士在特斯拉公司加州佛利蒙特(Fremont)工廠擔任電梯操作員,在那裡他受到種族歧視和面對充滿敵意的工作環境。
狄亞士在2017年提告表示,這家工廠的非裔美籍員工經常被冠上種族歧視的稱呼和遭到貶抑。他的兒子也在這家工廠工作。
狄亞士聲稱,儘管向主管投訴,但特斯拉公司對這些經常發生的種族歧視凌虐行徑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在最初判決後,特斯拉人力資源副總裁淡化訴訟中所指控種族歧視行徑的指控,但坦承狄亞士在廠裡工作時,特斯拉「並不完美」。
特斯拉當時還表示,自從狄亞士在那裡工作時以來,工作場所環境已有所改善。 (譯者:紀錦玲/核稿:林治平)11204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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