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13日電)中國官方力求提振民企信心,繼海南省3月底要求對民營企業家涉案人員「能不捕的不捕」後,安徽和江西也宣布要對這些人「少捕慎訴慎押」;陝西和廣東檢方還提出加強保障民企措施。
澎湃新聞報導,公開訊息顯示,多地檢察機關繼續釋放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信號。
安徽宣城市檢察院微信公眾號12日發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八條意見」,內容包括:深入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慎用羈押、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性措施,最大程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
「意見」稱,還要強化羈押必要性審查,對在押的民營企業家、高管及技術骨幹,堅持做到「每案必審」,持續降低涉民企案件逮捕率、起訴率、審前羈押率,推動更多民營企業涉輕罪案件在檢察環節依法得到寬緩處理。
此外,要加強涉民營經濟刑事立案監督。突出保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人身財產權利,加強對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尋釁滋事、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向民營企業收取「保護費」,侵犯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等案件處理。
在此之前,2023安徽民營經濟法治化建設峰會7日在合肥舉行。安徽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武即表示要「嚴格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對民營企業負責人涉嫌經營類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適用緩刑的量刑建議」。
他表示,去年以來,安徽檢察機關對民營企業負責人涉嫌犯罪的依法不批捕306人,不起訴1381人,監督變更民企工作人員強制措施104人,「最大限度保障民企正常生產經營」。
據報導,除了安徽、海南,陝西榆林市檢察院也在3月27日印發通知,加強涉及民營企業行政案件的監督,督促糾正錯誤的裁判和行政違法行為,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在廣東興寧,市檢察院近日也公布相關保護民營企業的意見,其中包括「依法嚴厲打擊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市場準入、市場監管、招商引資等職務之便索賄、受賄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職務犯罪」。
從中國檢方這些要求保護民企權益的內容,也可看出民營企業家在司法上面臨的許多問題。
在社群平台上,有大陸網友認為,「能不捕的不捕」固然是對民企釋放友善信號,但也顯示出司法裁量權很大,憂心執法標準並不明確。(編輯:張淑伶/楊昇儒)11204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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