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24日電)新北市府文化局今天公告,1950年代作為船隻入港靠岸指標的「淡水渡船頭燈杆」,經新北市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發布新聞稿表示,「淡水渡船頭燈杆」位於淡水渡船頭旁,早期主要為提供給入港船隻辨別使用,以避免路線誤航而擱淺,造福無數往來船隻,燈杆依其地理位置而建置,是淡水港重要象徵,更為許多船隻航行的共同記憶。
文化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邀請文資審議委員與相關單位現勘,且透過文資保存價值評估調查報告,文資委員認為「淡水渡船頭燈杆」於1950年代作為船隻入港靠岸的指標,避免船隻誤航而擱淺,為淡水河口地區代表性建物,表現出地域風貌特色,經開會審議後決議「淡水渡船頭燈杆」登錄為歷史建築。
文化局表示,燈杆構造包括底座與上構,底座為鋼筋混凝土構造,上構為A字形,以角鋼與螺栓接合的桁架,為外觀造型仍存的燈杆建物,具備建築史價值。
文化局長張䕒育表示,「淡水渡船頭燈杆」雖不再身負船隻導航功能,不過燈杆構造仍佇立淡水河邊,不僅見證滬尾發展脈絡,更是大眾到訪淡水老街河岸必經之處,帶動淡水地區歷史文化觀光產業,登錄歷史建築不但可保存歷史記憶,也可使大眾更加接近認識文化資產。(編輯:陳仁華)11204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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