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管花俏廣告車護市容 東京邀周邊縣市共訂規範

中央社

(中央社東京27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大都市經常可看到業者利用大型貨車作為廣告載體的「廣告宣傳車」,在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出面邀請下,首都圈4都縣及5個政令指定都市首長已就檢討共訂規範達成一致看法。

日本讀賣新聞報導,用花俏廣告手法宣傳「風俗店」(特種行業)等內容的廣告宣傳車不斷出現,讓這些地方首長希望透過跨縣市合作來維護城市景觀。

包括東京都、埼玉縣、神奈川縣、千葉縣的首都圈4都縣知事,及首都圈內的5個政令指定都市市長,昨天舉行視訊會議,小池百合子呼籲各首長一同制訂統一規範。

日本廣告宣傳車經常被用作商品廣告等,但有些太過花俏的設計及高音量宣傳方式有損城市環境而被視為問題。

東京都政府一直以來都透過戶外廣告物條例施行規則,要求在東京都街道行駛的廣告宣傳車,必須事前接受公益社團法人「東京屋外廣告協會」審查並獲同意,審查原則包括「廣告須適合公共空間」、「須顧及街道景觀」、「不能讓民眾感到不快」等。

不過,上述規範僅限懸掛東京都車牌的車輛,造成懸掛外縣市車牌、用來宣傳「風俗店」招募男女陪侍的廣告宣傳車可不受限制進入東京市區。

因此,東京都政府有意在2023年度內修正施行規則,將審查對象擴大到懸掛其他縣市車牌車輛,但為提高對策實際效益,東京都政府認為必須跟周邊地方政府統一步調。

小池百合子在會中表示,「花俏加上發光的廣告宣傳車會傷害城市良好景觀,我也聽到有人擔心這些車輛會造成交通環境惡化」。

她說,許多宣傳車都是跨縣市往來,「作為擁有鬧區街道的大都市來說,這已成共同課題,必須採取因應對策」,尋求周邊縣市的合作。

神奈川縣相模原市長本村賢太郎表達贊同說,「令人憂慮(宣傳車)會對孩童們造成影響」,決定將成立實際負責人層級的檢討會。

首都圈各都縣市接下來將持續掌握這些廣告宣傳車的實際狀態,然後商議規範方式。(譯者:黃名璽/核稿:陳彥鈞)11204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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