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徐薇婷華盛頓12日專電)美國會兩黨議員近日在聯邦參、眾議院重新提出「台灣代表處法案」(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 Act),要求美國國務卿就台灣駐美代表處更名一事,與台灣方面展開協商。
共和黨籍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10日發起參院版本法案,眾院版本法案由共和黨籍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民主黨籍眾議員巴帕斯(Chris Pappas)聯合提出。
法案指出,美國政策應在符合「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下,提供台灣人民「實質上」(de facto)與其他國家同等的外交待遇,並在此政策下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簡稱駐美處)改名為「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
法案要求美國國務卿,就更名一事與駐美處展開協商。但法案提醒,不應將條文解讀成美國與中華民國(台灣)恢復邦交,或是美國在台灣國際地位一事上改變立場。
盧比歐表示,台灣是美國不可或缺的夥伴,亦是印太區域模範民主燈塔,沒有比讓駐美處改名更能表彰台灣對全球穩定貢獻的方式,更名也能更好反映駐美處的實質功能。
盧比歐說:「在中共積極恫嚇、脅迫台灣之際,美國必須清楚表明,敵對勢力沒有權利對民主國家宣稱主權。」
匡希恆呼應表示,台灣長年作為美國友人及盟友,早就應該將其「實質上的大使館」更名。他強調,美國不應忍受中國施壓,破壞台灣人民主權。
盧比歐、匡希恆及巴帕斯等人於上屆國會首次提出「台灣代表處法案」,部分條文被納入當時由民主黨籍參院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Bob Menendez)主推的「台灣政策法案」(Taiwan Policy Act),但法案在國會今年1月屆滿前僅獲委員會通過,最後無疾而終。
事實上,部分友台議員長年推動駐美處更名,前眾議院「台灣連線」共同主席夏波(Steve Chabot)早在2003年就表態支持台灣駐美機構正名。
但由於事涉敏感,加上華府部分意見認為改名僅具象徵性意義,儘管2021年9月曾一度傳出拜登政府正在認真考慮台灣提出將駐美處改名為「台灣代表處」的請求,截至目前尚未有顯著進展。(編輯:高照芬)11205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