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阿姆斯特丹30日綜合外電報導)荷蘭政府今天表示,一項賦予政府權力、以國安為由審查外國技術投資和阻止收購的法律,預計本週生效。
路透社報導,負責監督新投資審查辦公室(Investment Review Office)的經濟事務部長雅得安斯恩斯(Micky Adriaansens)在聲明中表示,已經開設一個入口網站,讓荷蘭公司得以了解可與那家外企往來,以及可以合法出口敏感科技的對象。
這項投資審查法研擬多時,是在荷蘭遭美國施壓限制半導體技術出口至中國前完成立法。
根據新法,購買重要的荷蘭基礎建設、房地產或技術的計畫都須提交投資審查辦公室,等待辦公室撰寫國安意見給政府參考期間,計畫須暫停8週至6個月。
之後部會首長可對投資計畫增訂條件,甚至駁回。
2010年代外國公司試圖收購荷蘭皇家電信集團(KPN)、塗料商AkzoNobel和消費品生產商聯合利華公司(Unilever)等公司後,荷蘭政府開始起草這項法律,歷經數朝政府完成。(譯者:鄭詩韻/核稿:陳政一)11206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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