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水器乘員已簽免責聲明 家屬仍可提起訴訟

中央社

(中央社華盛頓22日綜合外電報導)一艘潛水器在潛入海中探索「鐵達尼號」(Titanic)船骸過程中失聯,5名乘員證實罹難。法律專家指出,乘員簽署的免責聲明可能無法保護潛水器業者免受家屬可能提出的訴訟。

路透社報導,潛水器「泰坦號」(Titan)在18日下潛約2小時後即消失,並在美國海岸防衛隊(U.S. Coast Guard)今天稱潛水器壓力艙發生了「災難性內爆」後,在海底發現已成碎片。

為這趟水下3810公尺旅程、每人支付高達25萬美元的乘員,據信已經簽署了免責聲明。曾在2022年7月同樣參與海洋之門探險公司(OceanGate Expeditions)相同行程的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記者說,他當時簽署的免責聲明單是在第一頁就3度提到死亡的可能性。

路透社無法獨立證實海洋之門探險公司免責聲明的條款。

海洋之門今天並未立即回覆置評要求。

免責聲明從不是「免死金牌」,如果有證據表明存在嚴重疏失或未充分披露風險,免責聲明被法院裁定無效的狀況並不少見。

美國德州專精人身傷害律師及海商法專家夏佛(Matthew D. Shaffer)表示:「如果這具潛水器在設計或建造方面對乘員有所隱瞞,或在明知它不適合進行這次潛水的情況下仍操作,那就絕對會抵銷免責聲明的效力。」

海洋之門可以辯解並未存在重大疏失,或是因為他們已經完整說明搭乘一輛小型貨車大小潛水器來探索海洋最深處所伴隨的風險,所以適用免責條款。

任何潛在疏失的程度高低,以及這些疏失對免責聲明適用性的影響,將取決於災難發生的原因,而原因還在調查中。

加利福尼亞州專精人身傷害律師約瑟夫.羅(Joseph Low)表示:「有許多不同案例表明,儘管有免責聲明,家屬仍可提出索賠。但在我們知道事故原因前,我們無法確定免責聲明是否適用。」

罹難者的家屬今天都無法聯繫上。他們有可能都不會提起訴訟。

海洋之門是位在華盛頓州艾弗雷特(Everett)的一家小公司,如果法院判決必須賠償,目前尚不清楚它是否有足夠資產來支付鉅額賠償金。罹難者的家屬仍可以從公司的保險單獲得賠償,如果存在保單的話。

如果參與設計、協助建造、或製造「泰坦號」零件的外部單位被判定存在疏失或是導致內爆的原因,家屬也可以向他們尋求賠償。(譯者:王嘉語/核稿:嚴思祺)11206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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