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美國勞德岱堡29日綜合外電報導)2018年在美國佛州一所高中擔任校警的皮特森,據稱在校內發生釀成17死的大規模槍擊案時躲了起來,遭控犯下忽視兒童及過失等罪,陪審團今天裁定所有罪名均不成立。
法新社報導,在這場轟動社會的審判中,陪審團裁定60歲的前副警長皮特森(Scott Peterson)在佛州派克蘭(Parkland)校園槍擊案中的行為並無過失。
2018年2月14日,當時19歲的槍手克魯茲(Nikolas Cruz)帶著半自動步槍進入校園,持槍射殺14名學生及3名教職人員,並造成17人受傷。
儘管克魯茲已知患有心理疾病,但他仍能購買威力強大的武器。
當時擔任校警的皮特森被控未能進入教學大樓追捕克魯茲,即使他當時身上帶有武器,還曾接受過與槍手對峙的訓練。
皮特森被認為是美國校園槍擊事件中,第一個因未能採取行動而遭到指控的執法人員。他被控犯下多項忽視兒童重罪、過失罪以及1項偽證罪。
陪審團今天裁定所有對他的指控均不成立。皮特森聽取判決時激動得淚流滿面。
在經歷4年纏訟後,他在法庭外說:「我的生活又回來了。」
皮特森的委任律師艾格拉許(Mark Eiglarsh)表示,這「不僅是皮特森的勝利,也是所有執法人員的勝利」。
派克蘭校園槍擊案震驚美國社會,再次掀起對於槍枝管制的辯論,部分死者與傷者家屬則是把矛頭轉向皮特森,認為他某種程度上必須為此負責。
檢察官克林格(Steven Klinger)在審判時說,在執法界任職32年的皮特森曾為這類攻擊案接受過相關訓練,但案發時他卻躲在校外的一處小屋,在裡面待了48分鐘,直到槍擊事件落幕。
克林格說,「外面有槍手正在犯案,你應該追尋槍聲跑去,你接受過訓練要去找到槍手,因為每一次槍響都可能是一條生命的逝去」。
皮特森的律師則稱他的委託人只是代罪羔羊,並否認他是一個「懦夫」。他辯稱皮特森無法判斷槍響是從廣大校園的何處傳來,還說他「憑著有限的資訊,已經盡了一切努力」。(譯者:張茗喧/核稿:戴雅真)11206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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