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報告稱中國再生能源公司 破壞18國人權及環境

中央社

(中央社雅加達6日綜合外電報導)國際非政府組織今天公布一份報告指出,自2021年以來,投資能源轉型礦產中國企業已在全球被控犯下100多起侵犯人權及破壞環境的行為。

法新社報導,銅、鎳和鈷等礦物對於可再生能源基礎轉型至關重要,中國在相關礦物的加工及精煉領域占據主導地位,並在印尼、秘魯及剛果民主共和國等天然資源豐富國家大舉投資興建相關設施。

據國際非政府組織「企業與人權資源中心」(Business &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re)記錄,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間,中國多間在海外開採能源轉型礦物的企業涉嫌犯下102起迫害案件。據稱有超過1/4發生在印尼。

企業與人權資源中心發言人表示:「我們的資料顯示,在轉型礦物探勘、開採及加工過程中,普遍存在人權及環境破壞現象…這些傷害行為令在地社區首當其衝。」

企業與人權資源中心發現,在中國企業涉嫌迫害的18個國家中,有27起發生在印尼、秘魯16起、剛果民主共和國12起、緬甸11起、辛巴威7起。

中國被控破壞印尼環境及侵害弱勢工人們的權利,電池生產公司對鎳的需求提升,令印尼環境污染更加嚴重,另因工廠工作條件欠佳而加劇緊張局勢。

中國政府已允諾不再於海外建設燃煤工廠,但企業與人權資源中心表示,這項綠色承諾「因海外業務運營帶來的嚴重人權風險而黯然失色」。

報告稱,對中國企業的指控中有超過2/3涉及侵犯當地社區的權利,一半以上涉及對環境造成有害影響,包括水污染、對野生動物的影響和阻礙水源取得;超過1/3的中國企業被控損害工人權利。

企業與人權資源中心發言人說:「基於中國在全球能源領域的重要角色,中國參與者完全能夠主導一場負責任的能源轉型…然而,唯有中國企業和監管機構採取積極措施解決普遍存在的人權和環境問題,才能實現這項目標。」(譯者:張茗喧/核稿:劉淑琴)11207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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