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國經濟低迷,勞工權益頻遭侵害。因為陷入巨額虧損,中國四大養豬企業6月簽署「互不挖人公約」欲節省人事成本,但此舉有損勞工薪資與擇業自由,涉嫌違反「反壟斷法」,近日被監管當局約談。
中新社「國是直通車」2日報導,第18屆養豬節共創共用論壇活動6月20日舉行,牧原集團聯合溫氏集團、雙胞胎集團、正大集團向養豬業發出倡議,簽署「互不挖人公約」。這一紙協定,導致四家生豬養殖巨頭被監管集體約談。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7月31日約談上述四家企業,指出其作為發起人,簽署「互不挖人公約」,倡議不挖人、不拆台等,有違「反壟斷法」精神,不利於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四大養豬巨頭被約談後,隨即發表聯合聲明撤銷倡議。
「互不挖人公約」提到,「為減少內卷,文明發展,我倡議:不挖人,不拆台。如有違約,加倍反制」。
報導引述知識產權業務委員會主任李洪江指出,生豬養殖巨頭私下簽訂相關協議引發了阻礙競爭的行為。從勞動者角度出發,被雇傭者有擇業的自由和權利,不該受到歧視。
他指出,如果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簽署橫向壟斷協議,例如「互不挖人公約」等倡議,一定程度上將限制勞動者的自由擇業權,屬於「反壟斷法」處罰範圍。
報導引述業內專家表示,「互不挖人公約」背後是豬肉市場的低迷氛圍。A股養豬企業近期陸續披露的上半年業績報告顯示,受豬價下跌影響,企業淨利潤普遍下滑,部分養豬巨頭企業陷入巨額虧損。
其中,養豬龍頭牧原股份上半年虧損金額最多,達人民幣66.84億元(約新台幣295億元),幾乎虧光2022一整年的利潤69.04億元。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指出,在虧損的情況下,企業需要拼命節約成本,勞動力面臨工資下調和福利減少,進而不可避免導致人才流動。企業為了穩定員工隊伍,不得已採取限制跳槽的措施。然而,這種做法在形成前就忽略了合理人才流動對企業的積極影響,且違反了法律和公共管理秩序。
報導引述一名業內人士提到,近年來養豬業內普遍存在競爭激烈的人才爭奪現象,技術和管理雙全的優秀人才稀缺,成為各大公司爭奪焦點,月薪甚至可達10萬元以上。但互相挖牆腳的行為直接導致人力成本上升等問題,給企業帶來巨大負擔。
李國祥認為,養豬業應該採取多種措施穩定企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同時合理引導人才流動和合理競爭。在他看來,企業應率先在穩定生產能力、節約成本等方向上發力。在人才方面,應側重於保障基本職工的工資,適度下調高薪酬工資,優化工資結構。(編輯:楊昇儒/吳柏緯)11208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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