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規定變更性別須先手術 最高院認定違憲

中央社

(中央社東京25日綜合外電報導)日本現行法律規定跨性別人士要變更戶籍上性別時,必須接受喪失生殖能力的手術,但這項要求今天遭最高法院大法庭15名法官一致認定「違憲」。日本國會接下來將被迫進行修法。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最高法院大法庭基於社會情勢的變化,修正2019年最高法院小法庭所做的合憲判斷,今天15名法官一致認定違憲。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這是日本在二次大戰結束後,最高法院第12次認定法律違憲,國會接下來將被迫進行修法。

這項規定跨性別人士戶籍上性別的特例法,僅限符合「無生殖能力」及「具備與變更後性別相似的身體外貌」等幾個條件,才能進行性別變更,也就是說如果想要變更戶籍上的性別就必須進行手術。

面對這樣的法律規定,在戶籍上是男性,但以女性在社會上生活的當事者認為,「強制進行手術是嚴重侵害人權且違憲」,因此向家庭裁判所(家事法庭)提出要求在不經手術情況下變更戶籍上性別的聲請,但不被家庭裁判所及高等法院認可。

最高法院大法庭法官戶倉三郎今天對此表示,要求進行手術是「違反憲法」。

至於該名當事者所提要求在不經手術情況下變更戶籍上性別的聲請,最高法院也命令高院重新審理。(譯者:黃名璽/核稿:陳昱婷)11210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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