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大債務重組條款卡關 部分債權人稱未受公平對待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1日電)中國恆大日前公告,研議修改重組條款以滿足債權人要求,避免被清算。路透社今天報導引述部分債權人透露,他們否定原本的條款,因為有別於其他的債權人,並未受到公平的對待。

中國恆大於10月20日在港交所公告,基於公司目前情況及與其顧問及債權人協商,公司正在修改擬議重組的條款以匹配公司客觀情況和債權人要求。為此,相關聆訊取消或無限期延期。

路透社報導形容恆大正「艱難地」重啟債務重組,他們所面臨的挑戰不只是債權人,還有目前旗下子公司們的股東,如何說服所有人認同,是一大難關。

恆大過去兩週主動聯繫一些債權人,提出一個新的重組計畫,將允許債權人將債券兌換成與在香港上市的恆大物業、恆大新能源汽車相關的股票和債券,不再包括中國恆大集團發行的新債券。

報導指出,如果要使這項計畫得以實施,恆大物業、恆大新能源汽車勢必要批准發行新的債券和大量新股,這將非常耗時且難以實現,而且發行任何新債都需要考慮子公司其他股東的利益。最為核心的問題是,恆大要如何說服股東「發行新債來取代現有債務,對他們來說有什麼好處?」

另一方面,多位C級債權人在報導中提到,他們否決了恆大提出的重組條款,因為他們在那項條款之下,他們從恆大物業獲得的股份少於其他類別的債權人,並未受到公平的對待。

也有C級債權人認為,由於持有抵押品,因此即使恆大被清算,回收債務的機會會比其他持有債券的債權人更高,「清算對我們可能更好,因為由清算人主導的重組,會公平對待所有債權人」。

據公開資訊,恆大的「C級債權人」是指並未支持境外債務重組的債權人團體,由於他們持有約150億美元的債權,因此對於恆大的重組造成舉足輕重的影響。

另據港媒30日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再次把恆大清算聆訊時間延後至12月4日,並表示這是最後一次延後。對於恆大來說,若無法在這個時間點前與債權人在重組計畫上達成共識,就可能面臨清算。(編輯:唐佩君)112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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