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1日電)鴻海旗下的富士康集團全資子公司富聯科技(武漢),因「編造虛假計稅依據」違反相關稅收法令,近日遭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罰款人民幣2萬元(新台幣約8.8萬元)。
和訊網20日報導,富聯科技(武漢)有限公司是富聯精密電子(鄭州)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子公司,而後者又是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工業富聯)100%持股的子公司。
根據「天眼查App」資料,富聯科技(武漢)近日新增一則行政處罰,處罰日期是11月15日。處罰事由顯示,該公司將部分非直接從事研發人員費用列入研發人員人工費用,進行「加計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8人費用88萬餘元,2022年度涉及15人費用105萬餘元。
處罰事由提到,根據規定,當事人企業(富聯科技)所得稅「超範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應調增為應納稅所得額。
基於上述理由,富聯科技(武漢)「編造虛假計稅依據,違反稅收徵收管理法等」,被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擬罰款2萬元」。
中國媒體10月22日報導,中國有關部門依法對富士康旗下企業進行稅務稽查和用地情況調查。國台辦25日回應稱,這是正常的執法行為,又指「台企應當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為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11月2日,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完成總統連署遞件的當天,中國網路傳出「富士康被徹查,需補稅1800億,約2萬個足球場的土地將被收回國有」等傳言,引起關注。富士康當晚發表聲明,指傳言均為謠言。「個別自媒體無端造謠生事,肆意捏造事實,在多平台管道發布失實內容,嚴重侵害了集團聲譽,造成了極大負面影響,性質極其惡劣」。(編輯:楊昇儒)11211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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