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東促消費27條 各地不得新增汽車限購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5日電)中國各地持續頒布促消費舉措,廣東地方政府發布「進一步提振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項目包含穩定汽車消費、促進家電與電子產品,與穩定住房消費等8個方面,共27條措施。

根據措施,在穩定汽車消費方面,廣東要求,各地區不得新增汽車限購措施。廣州、深圳進一步放寬小汽車購買指標申請資格,2023年廣州增加5萬個計劃外節能燃油車增量指標配額。

措施並指,積極開展2023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落實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消費者購置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鼓勵金融機構優化汽車消費金融產品和服務,適當降低汽車消費貸款綜合利率水平。

在擴大保障性住房供給方面,推動重點城市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加快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2023年新增籌建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於22萬套。簡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調整規劃的手續。支持廣州、深圳結合城中村改造規模化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另外,廣東鼓勵各地市開展「家電煥新」活動,購買9大類家用電器或電子產品給予補貼。(編輯:呂佳蓉/陳鎧妤)11211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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