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香港開審 美籲尊重新聞自由立即放人

中央社

(中央社華盛頓/倫敦17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今天呼籲立即釋放被監禁的香港媒體大亨、民主人士黎智英。黎智英將在香港接受有關國安罪名指控的審判,可能會在監獄中度過餘生。

法新社報導,76歲的黎智英是已被迫停刊的香港蘋果日報出版商壹傳媒創辦人。香港蘋果日報經常抨擊北京,並支持2019年席捲香港的大規模抗議運動。

黎智英被控違反北京於2020年實施的香港特區國安法,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境外勢力,此案18日於香港開庭審理。

黎智英將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接受審判,且被剝奪自行選擇辯護律師的權利。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thew Miller)在聲明中表示:「支持民主的倡議人士及媒體所有人黎智英,在香港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的國安法起訴,美方予以譴責。」

米勒說:「我們敦促北京和香港當局尊重香港的新聞自由。」

他還說,限制香港資訊自由流動和改變選舉制度的行動,「破壞了香港的民主制度,也傷害了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聲譽」。

「我們呼籲香港當局立即釋放黎智英和所有因捍衛權利而入獄的人士。」

美國、英國、歐洲聯盟(EU)和聯合國都對黎智英案表示關切,北京方面則將其斥為抹黑和干預。

路透社報導,英國同樣呼籲香港釋放具有英國公民身分的黎智英。

英國外相卡麥隆(David Cameron)今天明確呼籲釋放恐遭終身監禁的黎智英。

卡麥隆表示,港區國安法「明顯違背」了中英聯合聲明(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此法嚴重侵蝕了香港的權利和自由」。

他補充說:「我敦促中國政府取消國安法,並停止起訴所有被控違反該法的個人。」(譯者:劉文瑜/核稿:蔡佳敏)112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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