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布魯塞爾18日綜合外電報導)包含德國、荷蘭和法國在內的7個歐洲國家今天承諾,將在2035年底前將排放二氧化碳的發電廠從電力系統中淘汰。
路透社報導,這些國家生產的電力合計占歐洲聯盟(EU)總發電量的近一半,主要歸功於德國和法國這兩個歐洲最大的發電國。
這個目標由歐盟成員國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德國、盧森堡和荷蘭,以及非歐盟成員國瑞士訂定。瑞士與歐盟一些氣候政策保持一致。
在聯合聲明中,這些國家提到,現有的歐盟氣候措施可能使歐洲在2040年底前,達成能源產業近乎零二氧化碳排放。
這些國家同意,一同加快步伐將有助於共同規劃基礎設施,確保他們建設足夠的電網和儲能系統,將大量的低碳能源整合到電網中,並使其能夠跨境流動。
荷蘭氣候暨能源部長傑騰(Rob Jetten)表示:「這些國家有緊密相連的電力系統,某些區域能從離岸發電潛能受益,其他地區能從儲存(能源)受益。」
歐洲環保署(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資料顯示,總體來說,2022年歐盟有41%的電力來自再生能源。但各國的電力排碳係數差距甚大。
舉例來說,奧地利已有超過3/4電力來自再生能源;法國約70%的能源仰賴不排放二氧化碳的核能;波蘭則因燃煤比例高,成為歐盟中電力排碳係數最高的國家。
根據環境智庫Ember的模型,歐洲有可能在2035年底前幾乎實現能源產業脫碳的目標,屆時,風力和太陽能發電量將提高至整體發電量的80%,燃煤和天然氣發電幾乎都被淘汰。
Ember表示,要達成這項目標,將需要對在能源和電網投入高達7500億歐元(約新台幣25兆元)的先期投資。但到2035年,由於化石燃料費用大幅降低,與現行計畫相比,各國將省下不少錢。(譯者:王嘉語/核稿:嚴思祺)1121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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